工作职责:
一、在医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治安、消防、安全、秩序、交通等保卫服务工作。开展法制教育和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的教育,不断提高职工对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认识,确保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医疗秩序。
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完善医院红外线监控报警系统和电视监控系统,确保医院的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和完善病区及门诊的紧急报警按钮系统,积极组织演练,一旦出现状况立即出动,确保医护人员免遭或减少暴力侵害。
三、负责招收、安排、检查、监督经济护卫分队的工作,制定各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加强对院内的巡逻和门卫的管理,发现有事故或隐患要及时处置和报告;加强经济护卫分队队员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训,提高经济护卫分队队员的素质和服务意识。
四、制定医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单位治安管理,维护医院的治安秩序,同危害治安秩序、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作斗争,保证医院业务的正常营运。
五、建立医院的消防管理制度。组织和训练义务消防队,制订火灾应急预案并进行演习;定期对医院的消防设备和器械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加强对职工消防知识的培训,使职工初步掌握一定的消防技能;确定各部门、各科室的消防责任人,对消防实行三级管理,责任到人,并签定消防责任书。
六、负责二十四小时的消防主机、电视监控、红外线报警系统,发现火警、纠纷、偷窃等事件时,要根据保卫科制定的预案立即行动,将事故泯灭在初级阶段。
七、努力控制医院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破坏性事故,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参加街道组织的辖区治安、消防、联防活动。
八、协助总务部门对大楼各项设施的维修和维护,制订严格的动火、动电的管理制度,加强医院动火部位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九、加强外来人口的管理,落实管理制度,做好外来用工人员的身份证、暂住证、流动人口生育证、务工证的管理和督促,并严格外来人口的登记制度。
十、积极做好医院的保密工作,确定医院需要保密的科室以及资料,并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十一、完成好医院的车辆管理,制定医院不同车辆的停放区域,并严格的敦促大家遵守,确保医院车辆停放有序。
十二、做好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的管理工作,任何需要进行的团体活动都必须经过院办审批同意;严禁在医院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宗教团体活动以及迷信仪式。
部门负责人:
处长:陈朝晖 副处长:袁斌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