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2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第4号公告,我院被认定具有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CFDA在2017年3月组织专家对我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了复核检查及新专业资格认定,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临床试验专业和伦理委员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于2017年5月发布药物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61号公告、机构资格认定8号公告:我院8个老专业通过资格认定复核,11个新专业通过资格认定。现我院19个专业拥有国家药物临床试验资质,分别为:骨科、麻醉、妇产、心血管、呼吸、消化、儿科呼吸、中医肛肠、神经内科、肾病、内分泌、血液内科、小儿神经、小儿肾病、小…